一、承包*
1、承包方包工、包全部材料。
承包商提供*多服務的*。對于材料包部分,建議雙方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主要材料的建筑面積、品牌、數量、單價、規格型號、產品等級等,有效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主要材料種類引起的糾紛。在這種情況下,承包商應對采購材料的質量負責,這應在合同中規定。
2、承包方包工、包部分材料。
承包商提供更多服務的*。在這種情況下,雙方應重點考慮人工成本,材料成本主要是指隱蔽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,如水泥、沙子和磚塊。
3、承包方包工、發包方包全部材料。
承包商提供服務的*少*。所有材料費用由業主承擔。如果業主委托承包商采購和處理材料,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費用。
二、價格條款
1、裝修價格的總價及計算*
如果*終實際費用結算,實際施工材料必然會增加或減少,增加或減少部分費用的處理方法由雙方約定。
2、合同價格的調整
價格是核心條款,價格調整由雙方協商一致,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,否則不得隨意變更價格調整。
3、合理設置支付節點
建議雙方根據工程驗收情況設置節點,
如:a水電管線、防水層、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;
b.油漆和表面涂層的驗收;
c.木工安裝驗收;
d.整體竣工驗收。
4、承擔因工作量增加而產生的費用。
承包人施工不當造成的返工由承包人自行承擔。如果業主臨時要求減少工程量,因工程量減少而產生的寄售費用和材料損失原則上由業主承擔。
5、垃圾清運費用、裝修和使用水、電、氣費用。原則上由業主承擔,雙方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。
6、設計費
施工合同原則上不包含設計費,設計服務合同一般由雙方協商簽訂。
三、施工延誤的責任劃分
建議雙方明確工期延誤的責任。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工程的,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遲延期間的違約責任。免工期延誤:1.業主同意工期順延;2.合同主要內容的變更;3.不可抗力(如新冠疫情)。
四、工程質量糾紛的解決
施工中如發生工程質量糾紛,建議雙方同意向當地建筑裝飾協會投訴調解。調解不成的,由雙方約定的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鑒定,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。雙方都有責任,根據各自的責任由雙方分別承擔。
五、合同終止條款
合同簽訂后,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。當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因違約不履行合同的,應當及時通知對方,經雙方協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在這種情況下,建議明確約定違約金。
六、工程驗收及質量保修期
在工程驗收方面,雙方應明確約定驗收期限和標準。目前,膠粘劑、內墻涂料、木質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有國家強制性標準。業主應在合理期限內反饋驗收情況,對工程質量有異議的及時提出。質量保修期一般為竣工驗收之日起兩年。建議合同明確規定由承包人出具工程保修書。
總之,權利義務明確的裝修合同可以為雙方完成工程保駕護航,即使在履行中出現爭議,也會有明確的解決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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